一、组织构成
政府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赵景华(院长)
委员:吕丽(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白云真(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于鹏(研究生导师)、施青军(研究生导师)、张相林(研究生导师)、王伟(研究生导师)、周湘林(研究生导师)、张剑(研究生导师)、张鑫媛(研究生管理人员)、亓靖(研究生代表)
二、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1、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6级、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2、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附件1)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1、奖励标准
详见校发[2015]107号文件“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
2、名额
结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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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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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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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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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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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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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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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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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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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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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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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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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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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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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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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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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4
|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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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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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济与管理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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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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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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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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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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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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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
2
|
4
|
6
|
总计
|
18
|
30
|
48
|
四、评选指标体系
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评审办法: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计分方式为:学习成绩(60%)+科研成果(35%)+研究生工作(5%);
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计分方式为:学习成绩(60%)+实践及创新(35%)+研究生工作(5%)
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
学术型硕士:满分为100分。以教学管理系统确认的GPA换算,换算公式如下:学习成绩=GPA÷4.5×100。
MPA专业学位硕士:满分为100分。一门课程的加权成绩=成绩×学分数;
学习成绩=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加权成绩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二)科研成果
满分为100分。
1.论文、学术专著
申请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第三作者发表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用稿通知等证明仅认可本专业排名靠前的国际期刊发出的接受发表论文的通知),出版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学术期刊级别按发表当年的《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进行认定。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按全部分值计算;第二作者按1/2分值计算;第三作者按1/3分值计算;参与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编著、译著、教材编写的每部计8分(著作中须体现姓名及所作贡献)。
期刊类别
|
分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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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
|
100
|
AA
|
90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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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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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C
|
15
|
学术专著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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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著、译著、教材
|
40
|
2.课题、科研项目
申请人为主持人,计分方法如下。
课题/项目级别
|
分数/项
|
国家级
|
90
|
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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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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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横向课题
|
20
|
院级
|
15
|
申请人为参与人员,主持人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本专业老师及学生。参与课题需出具课题立项证明或结项证明,或做作为参与成员已录入中央财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参与课题无论排序,国家级与省部级纵向课题,均按8分计算,其他课题均按3分计算。参与课题计分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
科研成果考核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尽事项,根据申请材料具体情况(科研成果级别及贡献量)由评委会审核评定分数。
(三)实践及创新
满分100分。包括参加全国MPA教指委举办的案例大赛,参加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大赛,作为独立作者或合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及学生)撰写的案例被学院案例集收录,已经公开发表的行业分析报告、研究生调研实习报告或案例报告;能证明专业实践的材料(例如实习鉴定等自2018年6月算起);创业证明、申请专利证明等。评委会根据实践表现及创业创新水平等进行打分。
实践及创新考核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尽事项,根据申请材料具体情况由评委会审核评定分数。
(四)研究生工作
满分100分。包括研究生思想品德、志愿服务;班干部、党务工作者、助管、院(校)研究生会成员;组织参与论坛及学术沙龙等活动。评审委员会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责任心、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此项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研究生主管副院长、辅导员根据日常表现打分。
五、工作安排
1、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1)学院公示
时间: 9月25日-26日
方式:学院网站
对本细则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
办公电话:62289209,电子邮箱:cufezfyjs@126.com
(2)学校公示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2、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7日上午11点前提交至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919办公室张鑫媛老师。
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提交。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成果不可作为评审材料。
3、评审、审定及结果公示
(1)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时间: 10月10日-12日
公示方式:学院网站
(2)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审定结果公示方式:学校OA系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
(3)申诉流程
对学院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复核和调查情况予以裁决为最终回复。
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62289209,电子邮箱:cufezfyjs@126.com
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