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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字〔2017〕07号 政府管理学院关于2017年党建工作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

  中共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字〔201707

     


政府管理学院关于2017年党建工作项目

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开拓意识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于近期开展了2017年度政府管理学院党建工作项目申报工作。

经各党支部申报,学院党委评审,共有8个党支部申报的项目获得立项并获得党建基金资助,其中2个项目推荐学校并获得校级立项,6个项目获得学院立项。学校立项项目各获得学校党建基金资助2500元, 5个学院教工支部项目各获得学院党建基金资助2000元,1个学院学生支部项目获得学院党建基金资助1000元。

各党支部应根据《政府管理学院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开展活动,做到以下几点:

一、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的中心环节,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为目标,按照申报计划,结合师生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扎实开展活动,努力打造党建精品项目。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支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到活动中来并从中受到教育,项目活动次数不少于三次,每次活动党员参与人数不得少于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2。各支部活动前应制定安全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活动时应携带党旗,注意收集影像资料,加强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三、做好活动安排,合理使用经费。项目分别通过学校中期检查和学院中期检查后拨付先期60%,项目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之外的活动,活动产生的票据应符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并与党建基金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中项目经费使用明细一致。

四、项目完成后,各支部要认真总结,做好项目结项并提交一个特色案例。学院党委对各项目实施过程予以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契合师生实际需要,党员受教育,组织添活力,工作上水平,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适于推广。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严格依照相关要求切实开展活动。      

附件1:《政府管理学院2017年党建工作项目立项一览表》

 

政府管理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