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7〕03号
关于开展我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校党字〔2017〕1号)、《中央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工作实施细则》(校党字〔2017〕2号),学院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按照《细则》要求进行我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代表名额及条件。本次大会选举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代会代表25名。其中教学科研岗的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80%左右,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应不低于全体代表总数的5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学校教代会代表以及学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应为二级教代会代表。
代表产生程序。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提名;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提名情况以及工作需要,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差额选举产生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代会代表。
选举结果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政府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