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字〔2018〕2号
关于开展我院2017级本科生入党申请人谈话工作的通知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事关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关键。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办发〔2014〕33号)和《关于印发<中共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党字〔2017〕47号)要求,政府管理学院党委拟于近期开展2017级本科生入党申请人谈话工作,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
(一)谈话主体:
学院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委员、2017级本科班主任、辅导员
(二)谈话对象:
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的2017级本科生
二、开展时间
2018年4月11日——2018年5月11日
三、开展方式
学院党委统筹谈话教师党员与学生入党申请人的对接工作。
谈话教师党员根据谈话对接表(见附件1),在5月11日前完成谈话工作。与学生入党申请人谈话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由谈话老师结合自身教学和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确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学生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谈话老师在谈话前可以联系学院学工办领取材料。
谈话应该当面进行。教师党员可以灵活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谈话模式同学生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要向入党申请人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同时了解入党申请人的经历、入党动机等基本情况,引导入党申请人形成对党的正确认识,明确党的性质,端正入党动机(谈话内容提纲见附件2)。
谈话教师党员在谈话前自行下载打印谈话记录表(见附件3),谈话结束后应根据谈话情况进行及时、如实、认真地填写,并于5月11日16点前将谈话记录表纸质版提交到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921办公室(不提交电子版)。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小林
联系电话:010-62288467
政府管理学院党委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