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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4[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继续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战略部署,充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积极依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要求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2012级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培养能够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成为富有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能力、良好综合素质、优秀人格品质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在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完善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基本原则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基本原则是“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知识广度与深度相结合,实现厚基础、宽口径;整体结构与个性选择相结 合,尊重学生个性化需求;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突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知识传授与创新能力相结合,重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人文素质相结合,注重提升学生人文修养与道德情操。

    三、具体要求

    (一)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以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原则上不进行较大改动,若因实际情况变化确实需要修订,需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微调。

    (二)各学院应在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的指导下,结合201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式实施一年来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对2012级培养方案的制定进行深入分析、全面论证。

    (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微调需由培养方案制定单位向教务处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调整的内容、原因,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调整申请进行讨论,并将调整申请提交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请各教学单位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微调申请交回教务处(电教楼102室),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聂建峰

    联系电话:62289151

    电子邮箱:niejianfeng@c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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