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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2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10-16[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满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和中央财经大学相关招生要求,特制订政府管理学院202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本简章涉及的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设在政府管理学院招生。专业代码:125200。

一、学校、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学校和学院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守“立德树人财经报国”的使命担当,建立起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2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政府管理学院设有行政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系、城市管理系和国际政治系,中国政府战略研究与评价中心、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低空经济研究中心、区域重大战略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2005年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批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获批政府经济与管理博士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获评B+等级。

(二)师资团队

立足培养需求,中央财经大学MPA项目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聘任体制,从校内相关学院遴选优秀教师担任MPA教师和论文导师,并且引入校外优秀师资,构建了一个专兼职相结合的多层次师资结构。专业教师具备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城乡规划学、法学等多学科背景。聚焦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前沿理论问题和政府治理实践,不断凝练研究特色,在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绩效管理、财税与公共政策评估、城乡治理、京津冀协调发展等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全国MPA优秀教师、全国MPA案例大赛最佳指导教师、北京市青年英才、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等优秀师资团队。

教师在国际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了系列学术成果,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一大批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完成辽宁省“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等地方政府委托课题400余项,科研经费累计近亿元,多项咨政建议得到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采纳,在理论界和实务部门产生了较大影响。

此外,学校聘任20余名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和行业专家担任MPA校外导师,定期为MPA研究生开展学术科研、职业发展讲座,为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并给予指导。

(三)MPA人才培养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项目为实现使命和培养目标,努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职业化素质,持续强化“财经+治理”的MPA培养模式,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开设财经与公共治理一个特色专业方向,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开设政府战略与绩效管理、财税与公共政策、城市发展与治理三个特色专业方向。

举办“中国政府战略与公共政策论坛”“城市治理现代化论坛”等高水平学术会议,开设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实验班项目,定期开展“双周论坛”“为公讲堂”“为公工作坊”“为公期刊”等不同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在全国各地设立20余个MPA实践教学基地和乡村振兴服务站,为MPA学术交流和实践调研搭建了丰富的平台。同时,学院还特邀海内外知名学者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讲授专题课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科研创新和实践认知能力。

持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人才培养成果。《城市规划与管理》获评首批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数智驱动型公共决策案例教学设计”获评全国公共管理“优质案例课堂”;3篇案例获评教育部主题案例,20篇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入库案例;在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多次荣获一、二、三等奖、最佳案例奖、最佳指导教师奖;在第五届、第十届全国优秀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评选中,4篇MPA学位论文分获“全国优秀MPA学位论文奖”和“提名奖”;我院MPA教育致力于培育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引领者,打造公共管理高端人才培育基地。

二、招生类别、学习方式及计划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关于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界定和管理,详见教育部网站所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2027年我院拟招收普通计划公共管理硕士88名。其中,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拟招收2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拟招收68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仅招收定向就业。

复试前,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核对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类别(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及其他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错误填报,影响报考和录取的,责任自负。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修业年限及学费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学费2万元/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费2.6万元/年。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延期毕业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程序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须按照报考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根据报考点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考试地点。考生报名期间须按照报考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持续关注我校的相关信息。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相关通知为准)。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为北京市范围内报考我校的唯一报考点。

北京考点仅接收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往届考生作为报考资格审核和考试地点,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北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如北京市主管部门后期对选择北京考点的考生要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考生,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1.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2.英语(二)(科目代码:204)。

考试内容:“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试地点:初试地点由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指定。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复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笔试、面试等,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约在2027年3月-4月进行,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环节。具体安排届时将在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公布。

六、毕业生就业

我校MPA毕业生就业去向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从事与公共管理相关的行政实务、政策分析与咨询、学术研究、知识传播等工作。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二)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四)其他注意事项参见《中央财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本文件内容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cufe.edu.cn)和政府管理学院主页(http://sg.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和政府管理学院主页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61776202

Email:CUFEMPAzhengfu@126.com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沙河段1号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学院9号楼326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中财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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