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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2年)

[发布时间]:2022-10-05[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评审办法。

 

一、博士生、学术型硕士评审办法

学业奖学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计分方式如下:

博士生计分方式:总成绩=学习成绩(50%)+科研成果(45%)+综合素质(5%);

学术型硕士计分方式:总成绩=学习成绩(55%)+科研成果(35%)+综合素质(10%);

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

博士生、学术型硕士:满分为100分。以教学管理系统确认的GPA换算,换算公式如下:学习成绩=GPA÷4.5×100。

(二)科研成果

满分为100分。同一成果不同形式展现,只取1个最高计分项。

1. 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

申请人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发表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对B类及以上级别期刊,如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本学科教师,按第一作者认定;外文期刊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下同),出版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学术期刊级别及署名顺序按发表当年的《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进行认定。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按全部分值计算;第二作者按1/2分值计算;第三作者按1/3分值计算;参与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编著、译著、教材编写的,具体如下。  

期刊类别

分数/篇

AAA

100

AA

90

A

80

B

60

C

15

学术专著

80

编著、译著、教材

40

2.科研课题

申请人为主持人,计分方法如下。

课题/项目级别

分数/项

国家级

90

省部级

60

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课题

30

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

30

其他

15

申请人为参与人员,主持人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本专业老师及学生课题,老师课题必须录入在中央财经大学科研系统等相关管理系统中。参与课题需提交由主持人签字确认的《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参与课题情况统计表》。参与课题由课题主持人给分,参与国家级与省部级纵向课题,最高计入8分,参与其他课题最高计入3分。参与课题计分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

科研成果考核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尽事项,根据申请材料具体情况(科研成果级别及贡献量)由评委会审核评定分数。

3.学术会议

参加与公共管理学科相关的学术交流会议,且论文被收录或宣讲论文,记6分。

4.参与与案例相关工作,参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评分标准详见下文公共管理硕士(二)实践及创新。

(三)综合素质

满分100分。包括研究生思想道德、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评审委员会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责任心、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此项由党委副书记、研究生主管副院长、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分数。

 

二、公共管理硕士(MPA)评审办法

学业奖学金满分为100分,具体计分方式如下:总成绩=学习成绩(55%)+实践及创新(35%)+综合素质(10%)

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

满分为100分。学习成绩=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加权成绩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一门课程的加权成绩=成绩×学分数。

(二)实践及创新

满分为100分。同一成果不同形式展现,只取1个最高计分项。

1. 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科研课题,学术会议

评判标准详见上文学术型硕士评审办法(二)科研成果。

2. 参加案例大赛

同一案例参与不同级别赛事最终所计入级别由团队指导教师决定。队员分数按获奖证书顺序依次排序。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级别

角色

特等奖

(含最佳案例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参与

国家级

队长

100

90

80

60

3

队员

70/65/60/55

60/55/50/45

50/45/40/35

40/35/30/25

3

  

级别

角色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入围奖

参与

校级

队长

60

50

40

20

3

队员

45/40/35/30

35/30/25/20

25/20/15/10

10/8/6/4

3

3. 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入库

第一作者计80分(含本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本专业老师);第二作者按1/2分值计算;第三作者按1/3分值计算,以此类推。

4.社会实践

参加学校举办的“财经人·济世路——跟党行”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并提交有效报告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参与

校级

30

20

10

5

3

实践及创新考核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尽事项,根据申请材料具体情况由评委会审核评定分数。

(三)综合素质

满分100分。包括研究生思想道德、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评审委员会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责任心、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此项由党委副书记、研究生主管副院长、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