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教育部对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我校将对科研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现将本次归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本次归档的科研项目不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已结题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计划书、中检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书、结项申请书、最终研究成果、结项通知书或证书;
2、在研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计划书、中检报告书、阶段性研究成果、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书。
1、在研项目:未提交立项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书(协议)的需补交原件,已提交过的不再重复提交;
2、结项项目:未提交结项证明或结项报告的需补交原件,已提交过的不再重复提交。
1、按项目立卷,卷首为目录页,资料按项目研究进程排序,编页码。每卷装入一个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
2、科研项目资料归档是科研管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收集审核本单位归档资料,统一提交科研处,不接收个人资料。
3、科研处接收归档资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联系人:崔鹏、黄玲,电话:62288342。